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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最近想到一個問題:

如果阿扁跟 A女在一起一段時間 (四年) 劈了 B, A女跟 B 女在知道阿扁劈腿後誰比較有可能原諒阿扁?

在這種狀況下, A女應該會全然退出, B 女比較有可能原諒阿扁, 因為阿扁可以跟 B女說因為你比較有魅力, 所以我情不自禁想要跟你在一起”,  然而阿扁要跟 A女說什麼 比較有說服 A 女原諒的機會呢?

如果這時 B 女原諒了阿扁, 阿扁就有可能養成劈腿的習慣, 於是原諒造就了劈腿之子

如果 A   = 阿扁減半後的薪水,

B = 1480萬國務機要費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阿扁說因為 B (1480) A (薪水) 比起來實在是太有吸引力了, 所以我選擇劈了 B (A 了國務機要費)” 那還情有可緣,

但是如果阿扁說我雖然比較 B , 但是我跟 A 女在一起四年累積的愛 比我對 B 女的愛多, 所以我不可能劈 B 這說的過去嗎?

重點是劈腿就是劈腿, 為什麼有那麼多理由呢

 

 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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